内容提要:1
2007年版HS修订情况介绍2、2007年版HS的修订对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的影响3、执行2007年版HS对进出口商品税则归类的影响4、进出口企业的必要应对措施前言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方式的变化,有效地实施对物流的监管,世界海关组织(WCO)根据《协调制度公约》有关条款的规定,对现行《协调制度》(HS)(2002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HS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规定,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目录应于2007年1月1日起采用新的《协调制度》
一、2007年版HS修订的主要原因1、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
例如:增列税目84
86“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增列子目8536
70“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等
2、根据贸易方式的变化,简化归类,便于海关操作
例如:将原税目84
71项下的打印机、税目85
17项下的传真机和税目90
09项下的复印机移至税目84
43项下,并为上述机器的多功能的组合机器增列子目8443
31;重新调整税目85
42集成电路的列目结构等
3、为使商品分类体系进一步简化、合理
例如:将原税目85
19(声音的重放设备)与税目85
20(声音的录制设备,不论是否带有重放装置)合并为新税目85
19(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设备);将原税目85
23(未录制媒体)与税目85
24(已录制媒体)合并为新税目85
23(录制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将原税目85
25项下的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等)与税目85
17的有线通信设备合并为新税目85
4、因贸易量减少删除部分子目
共删除了65个贸易量小于2000万美元的子目,并考虑到贸易方式的变化修改了一些税目结构
例如: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72
20“地址印写机及地址铭牌压印机”;因贸易量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