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新思路一、传统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策略的时效性分析传统的关联交易税收筹划是通过转让定价实现的
转让定价(transferpricing),是指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或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
转让定价普遍用于集团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从而使利润从高税地区转移到低税地区,以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
在2008年之前,由于税收优惠以及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差异,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十分普遍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基本取消
对于大多数集团企业来说,不论利润在集团内部如何转移,其适用税率均为25%,传统的转让定价策略已经无法降低集团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不仅如此,由于转让定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税务机关不断地加大了对关联交易的监控以及转让定价的征收管理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税收征管法》专门规定了转让定价方法以及对关联方交易的调查及调整管理的方法
这进一步压缩了税收筹划的空间,提高了转让定价的涉税风险
二、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的新思路在新的税制体系下,传统的以转移利润、降低所得税税负为目的的转让定价策略已经失效,但是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即使放弃转让定价策略,关联交易仍然是降低集团企业整体税负的重要工具
(一)分散收入
在纳税人所缴纳的主要税种实行累进税率时,分散收入可以使部分收入以较低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目前我国税制中实行累进税率的税种主要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较重的税种,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房地产企业可以将所开发的产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具有关联关系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以市场价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通过两次转让,将开发产品的增值额分为两部分,降低了各转让环节的增值率,可以使房地产集团企业以较低的税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