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操作系统操作导航预算单位端一、操作步骤:1、登陆上海市财税局网站:http://www
cn—“网上办事”—“财政网上办事”栏目,下载部门预算管理软件
2、安装:双击下载文件中的setup
exe文件,按提示要求逐步完成操作
3、登陆软件(双击“部门预算”图标,用户名称:sys;用户口令:sys)4、系统管理—“结构更新”:执行结构更新指令
5、数据传输—“基础数据传输”—“专用信息接收”:接收单位专用信息
6、数据传输—“预算数据传输”—“预算批复信息接收”:接收单位2006年批复信息
7、数据传输—“项目库数据传输”—“项目库信息接收”:接收单位信息委审核过的项目库信息(若无,则无需接收)
8、系统管理—“结构更新”:执行结构更新指令
9、系统管理—“信息转移”:选择“申报数据”和“批复数据”,点击“移入”
10、预算录入:⑴.预算录入→基本数字录入:在右边表格空白处录入(灰色处为非录入区)
录入完毕后,按“保存”
⑵.预算录入→收入预算录入:按“新增”,再弹出界面录入
双击“支出功能分类”进行选择(绿色录入区为双击弹出选择框,白色为直接录入)
录入完毕按“保存”
⑶.预算录入→人员、公用经费录入:按“新增”,再弹出界面双击“支出功能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旧)”进行选择,选择“经济类型”,点击“人员经费补充”录入(灰色框自动计算,白色为直接录入)
录入完毕后,按“保存”
⑷.预算录入→专项、基建预算录入:按“新增”,再弹出界面录入(注:支出科目与支出科目(旧)两选项需新旧科目相对应
总金额无需录入,其自动根据明细金额计算)
点击“添加明细”选项(绿色录入区为双击弹出选择框,白色为直接录入,如果“政府采购”选择“否”,其后就无需录入;反之,其后三项均需录入)
全部录入完毕,按“保存”
⑸.预算录入→项目库项目录入(无新增的项目库无需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