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寓工程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国际公寓工程股权投资信托合同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治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老实、信誉、慎重、有效治理的义务
按照本信托合同规定治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构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犯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1、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络::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法人代表:地址:联络: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工程,上述合同双方遵照平等、自愿、互利和老实信誉原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方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治理暂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根底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工程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治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工程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治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工程、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治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