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分公司工资集体协议公交分公司工资集体协议(讨论稿)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分公司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以最终促进营运生产的发展,根据《市总公司集体合同》、《市总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资协商的范围,由分公司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第二条根据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和要求,参照总公司工资集体协议(讨论稿),结合分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实际,经双方平等协商,对分公司在岗职工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商定如下:1、基本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2、工资标准:(1)分公司班子成员实行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其他岗位人员实行岗位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资+工龄工资+技能津贴。(2)在岗职工年功工资标准统一执行20元/年。(3)技能津贴标准:初级工:30元/月;中级工:60元/月;高级工:100元/月。(4)职称津贴标准:初级:50元/月;中级:80元/月。技能(职称)必须与本专业岗位相一致方可享受津贴。(5)主要岗位标准。岗位工资标准经理xxxx元副经理xxxx元经理助理xxxx元科长xxxx元副科长xxxx元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辅助xxxx元营运驾驶员xxxx元站务员xxxx元售IC卡员xxxx元修理工xxxx元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分公司实际和职工岗位、贡献等情况实行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并对一线驾驶员、站务员实行切块管理,每月进行考核兑现。第三条根据总公司工资集体协议及分公司实际,协商确定:2020年度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入应达到xxxxx元/年,同比增加10%。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办法,经分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工会及人力资源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第四条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和计发标准:1、加班工资以岗位工资为计发基数。2、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息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第五条分公司每月对职工发放工资一次,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分公司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行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凡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且无违章违纪行为的,分公司不得克扣职工工资。第六条职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待遇:1、分公司和职工个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2、其他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分公司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政府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计xxx元/月。第八条本协议未明确的事项,双方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法律、法规、规章等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动本协议内容。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