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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范本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地址:委托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乙方的法定关系: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乙方的法定关系: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乙方的法定关系: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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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本市区路村栋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承担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