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汽车销售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现在已成为全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汽车拥有量达到3000多万辆
但不容忽视的是该行业税收收收入并未随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税负偏低的问题一直困绕着税务管理人员,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我们研究解决
一、汽车销售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税收政策存在漏洞
有的经销公司为了完成厂家规定的销售计划,提前将货款打入厂家,取得进项发票,而不提车
按政策规定,应该予以抵扣,但又与事实不附
这就导致人为的增加当期进项税额,减少了本期应纳税款的实现
同时,4S店的购车代办车险返利和按揭代办佣金等业务,但一般只对准销售员个人进行核算,没有纳入企业的正常收入,但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
另外,部分4S店为了减轻税负,将修理、修配业务单独核算,不归并到经销公司按一般纳税人核算,只按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计算税款,逃避国家税收
以上问题均需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办法,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2、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首先在税务机关内部,有关数据信息还不能完全共享,数据资料传递不畅,导致在管理上不能形成合力,在机制上不能产生动力
其次是税务、公安、银行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很多数据资料很难掌握,单靠税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很难取得有效的效果
第三是与车购税“一条龙”管理还没有完全结合,有些信息还没有综合运用到流转税、所得税管理上
3、推迟销售实现时间
有的企业将实际收取的货款与机动车发票上的差额,长期挂在“应付账款”上不结转收入,有意推迟销售时间,影响当期税收
随车配送装饰精品不计收入
随车销售收取的汽车内饰等价外费用,不记收入,直接冲减有关费用,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无正当理由低于成本价销售整车
这些现象也是“4S”店普遍存在的
另外,汽车经销商为促销或作广告,在销售时将一部分购进的精品,无偿赠送用户,或将随车收取代客户装车内饰等费用,只结转成本,不计提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