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第四章合伙人第一节合伙人条件第二节入伙与退伙第三节权利与义务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第一节合伙人会议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第五节职能机构第六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第八章解散与清算第九章争议解决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序号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类型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是否执行合伙人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英文名称:[]CPA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