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仔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初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29号)、茂名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茂名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卫【2011】124号)、电白县卫生局《关于印发电白县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电卫【2011】91号)和《2011年电白县卫生系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电卫字[2011]135号)精神,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组织实施,在全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我院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二是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加强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