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心得体会附件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资助中心版)一、贷款政策(一)贷款额度
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二)贷款期限
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准备工作(一)申请材料:新生首次贷款
贫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
在校生首次贷款
在校生首次贷款需提供高校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2份)、高校鉴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上年度借款合同(即:委托授权书)办理申请,被授权人代替授权人在借款申请和借款合同中签字并按捺手印(原则上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到现场)
贫困证明单位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第1页共3页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日期: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XX年7月15日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XX年9月6日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XX年10月15日三、系统操作流程(一)首次贷款学生1
如果学生已完成网上申请,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新增合同”,在选择学生窗口中根据学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