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陇南市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科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制2015年2月填表须知1
本表须由科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科级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科级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科级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科级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科级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科级干部共同生第1页共7页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科级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科级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