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农计发[200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质检中心: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分重视,近年来多次强调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并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新农村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列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抓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二、统筹建设内容,抓紧编制本地区规划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采取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办法进行科学规划,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只编制一个规划,由于行政隶属关系问题,确实不便进行整合的,可以由省级农业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畜牧、渔业等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协调小组,采取统一规划布局、分头编制子规划的办法,即根据职能分工,共同研究确定好规划的总体思路、布局和各自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分章排列各行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规划内容或编制子规划作为总规划的附件
规划编制完成后,即报我部审核
三、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