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调研报告[最终版]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国家为扶持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出台了不少富农、惠农相关政策,城市的发展亦对农村征地的需求加大,使得村干部更多地加入到协助政府进行征地补偿款发放、参与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中来,而村干部犯罪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村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会直接造成农村群众民主权利、农民合法利益的损害,成为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极有必要在通过办案大力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对我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进行总结,对防治对策做进一步归纳和探索,以更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我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自2005年至2010年,我院共立案查处涉农资金职务犯罪类案件达27件48人,其中村组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11人,人数占到22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从案件主体来看,涉案村基层组织人员多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小组长,其中村支书涉嫌犯罪3人,村主任涉嫌犯罪2人(无村支书同时兼任村主任的情况)
村民小组长涉嫌犯罪6人
(二)从发案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发放、惠农补贴的发放领域
发生在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领域的典型案件有如:2006年查办的XX县区西埌镇坡心村村组干部罗某伟、黄某权、李某章、李某才、罗某桂五人私分侵吞征地款一案,罗某伟等五人利用职务便利,私分XX县区土地开发中心拨给西埌镇坡心村村10组、11组、14组和坡心村委会的征地补偿费、征地经费近46多万元
又如,我院于2008年查办的XX县区西埌镇共和村村组干部邓某生、邓某东、苏某某、邓某第1页共25页辉四人私分侵吞征地款一案,邓某生等四人利用职务之便,在XX县区政府征用独木岗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