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七个要素2007-6为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2004年10月,财政部、建设部下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就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结算、工程价款结算争议以及结算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该办法对于规范建设、施工等各方面在工程价款方面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暂行办法》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定义为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在实际中完成一项结算工作,究竟需要哪些条件或要素,虽然办法中没有具体列出,但内容已包括,通过学习理解,本文提出工程价款结算的七要素,与同仁探讨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七要素我们认为在工程结算工作中要完成任何一项结算必须具备七个要素,即:1
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2
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3
工程价款结算涉及的干系人;4
工程价款结算的内容;5
工程价款结算的金额;6
工程价款结算的时间;7
工程价款结算的地点
第一个要素: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所谓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就是合法依靠和根据,是前提必要条件,是基础,如果依据不对其他无从谈起
《工程价款暂行办法》就结算依据在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中第十一条进行了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
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4
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在张守建主编的《土木工程预算》中称之为工程结算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
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2
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和施工工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