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我镇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时间、内容的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三项指标负增长
现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明确分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管有机构、做有专人、经费落实首先,根据镇、村干部人员与分工安排,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选优、配强村级安全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做有专人
其次,制订完善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的考核奖励办法,增强镇、村干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再者,工矿商贸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充实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机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安全建设经费投入使用、责任主体落实
二、深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镇、村干部,特别是村级安全员要结合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坚持每月不少于4家次的安全检查,确保年内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第1页共4页覆盖率达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的安全隐患一般指:⑴未以企业内部文件形式明确安全机构,⑵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⑶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台帐,⑷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未落实或已落实而无台帐,⑸生产、经营、储存、宿舍场所其中二项以上相混合的,⑹劳动防护用品未配备、未佩带,⑺)占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未配备或配备不足、无安全警示标志,⑻行车、锅炉、电工、焊工、车床工、剪切工、叉车及其他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无安全操作证上岗作业,锅炉、行车等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测,⑼应安装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和应设立防护设施的重要部位未配备安装防护装置或设施,⑽各类主要在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