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特种水泥厂破产清算组工作汇报原XX省特种水泥厂于2003年10月因遭受山体滑坡重大地质灾害,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了减轻企业的债务压力,维护职工利益,特水职工通过采取原企业投资、职工集资、吸收社会资金等办法,报经省工商局核准,成立了青海鼓楼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该公司维持正常秩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原特种水泥厂的厂房、设备进行;如果离开原厂的厂房和设备,该公司就无法正常运作
成立该公司时,法定代表人是闫虎平,后来,因该公司管理层次内部问题等原因,将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改选,法定代表人由闫虎平变更为张守金
2004年9月16日,原XX省特种水泥厂由于资不抵债被互助县人民法院“(2004)互民破字第1069-1号”民事裁定宣告破产,同年9月22日互助县人民法院“(2004)互民破字第1069-2号”民事裁定由兰国宝(经贸局副局长)、翟进全(财政局)、温得全(国税局)、郑霖贤(经贸局)、崔斌年(社保局)、李美珍(国土资源局)、权国存(审计局)、徐丽君(中国人民银行互助支行)等人组成特种水泥厂破产清算组,其中兰国宝为组长,翟进全为副组长,(后因翟进全变动,法院指定温得全为副组长),对特种水泥厂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清算工作情况XX省特种水泥厂破产清算组进驻破产企业后,按清算程序开展了工作
首先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委托青海明鑫会计事务所对企业截止2004年底的所有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全面审计;其次委托青海大正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委托互助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对企业的土地进行了评估
经审计评估企业总资产为7452
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8
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36
评估资产值为5162
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4
67万元,固定资产4778
评估土地总面积为1887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