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案例分析法律的价值取向就是法律追求的目标
我们的合同法应当既追求经济效率,又追求社会正义
所谓经济效率,拿我们习惯的话说就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赚钱;所谓社会公正,是在整个社会不同的阶层、人群之间要大体上做到平衡,在一个合同关系当中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要大体平衡
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也离不开合同法,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到服装商店买衣服
衣架上衣服均标明了价格,你看中了某款服装,提出要以8折的价格购买,商店营业员同意了你的还价,并把服装卖给你
这里,商店的标价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你的还价属于要约,营业员的同意属于承诺
所以合同法的运用随处可见,以下是对一个具体经济业务的案例分析
主要是关于债务转移问题一:案例材料X有限责任公司(X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风机的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市场的历练,已经掌握了一套成熟的风机与柴油机的成套技术
2004年1月,X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从X公司购进成套的风机装置一套(包括风机、柴油机和控制装置)
X公司为了履行上述合同,于2004年2月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柴油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9月中旬交付柴油机,X公司收到货物后一次性支付95%的货款,余5%为质保金待甲公司试运行72小时后付清
由于X公司经营情况不甚理想,出现了较严重的资金短缺,而甲公司经营良好,现金流充裕
乙公司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了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2004年9月上旬,乙公司与X公司经协商就货款的支付问题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X公司应付乙公司的货款由甲公司代为支付,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款项后,X公司视同甲公司支付部分成套设备合同货款,而乙公司视同X公司支付了柴油机合同的货款,X公司、乙公司双方在协议上签章生效,但未通知甲公司
2004年9月15日,乙公司按X公司要求交付了货物并给乙公司开具了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