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综合治理模范单位汇报材料我校原是**铁路第二中学高中部,2004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正式命名我校独立建制为乌市第六十九中学
学校位于**市火车西站机务段路12街,占地95余亩,其中校舍建筑面积为12000多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3000多平方米,绿地面积达36
固定资产为1167
71万元,实验设备约36
24万元,图书6000余册
在职教职工92人,离退休教职工48人
现有高级教师25人,中级教师18人
党员50人,团员26人
有22个教学班,学生1100余名,包括汉、维、回、满、蒙古、哈萨克等9个民族,其中住校学生有432人
在开展创建“市级综合治理模范单位”活动中,我们紧扣“思想重视、健全机构、加强“三防”建设、强化安全责任制、贯彻“属地管理”、确保校园无事故及案件”的标准,做到综合治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专职人员与群众相结合,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考核奖惩相结合,我校实现了教职工和学生无违法违纪和治安处罚现象,确保了校园一方平安
现将我校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汇报如下:一、思想重视,做到综合治理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生命不保,何谈教育”
我校独立建制后,校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学校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题和基础
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发(2001)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办发(2002)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了“校园无小事、学生无小事”的思想
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工作,做到摆上位置、列入日程、落实人员、保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