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领域部分合同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前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特别加强对涉及较多的三类合同进行管理和监控,这三类合同分别是:买卖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转包、分包合同)
在目前的建设施工活动中,普遍存在重中标、轻履约;重报价、轻措施;重义务、轻权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实体规定、轻程序过程;重客观性、轻时效性,对合同风险的估计和控制意识不强,相应的控制措施不到位,导致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且一旦成诉,受损失的往往是施工企业
因此,务必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先小人,后君子”,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下面围绕近几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就合同签约、履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预防和解决的办法与各位领导进行探讨与沟通,以期引起各位领导对合同管理的更加重视与关注
一、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1、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不适格,履约能力差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转包、分包合同)、机械设备安装合同对合同履约方的资格要求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与不适格的主体的签订合同自始就是无效的
如:某分公司承接一工程后,由于本身无施工人员,就将该工程分解或整体转包给部分无施工资格的个人施工,将塔吊的安装交由没有安装资质的设备租赁单位或个人施工
这种情况下,双方虽然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并且也约定了对对方比较苟刻的条款,但一旦发生纠纷,由于合同本身自始就无效,最终所有的风险还是落到了公司的身上
近2年公司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3起工伤待遇仲裁争议纠纷案件都是项目部将工程转包或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后,转包、分包人招用的施工人员发生了工伤事故,因与转包、分包人协商未果引起的
当然这3起纠纷由于受伤职工伤残等级较低,最终都以协调的方式由项目部承担了责任,但如果伤残等级较高,则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2、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1)合同相对方不明确某项目部对外签订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