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资助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资助
二、设定依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在XX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二)企业已建立研发支出台账;(三)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四)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XX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包括研发项目清单和研发人员名录等),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第1页共3页(七)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八)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报告;(九)税务部门办理可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证明材料(已办理加计扣除的企业提供);(十)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须提供);(十一)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自主选择提供)
未申请过加计扣除研发项目鉴定的企业,需先登录XX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研发项目登记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具体装订要求见备注
六、申请表格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