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公司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中国铝业公司二ОО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资产的核算………………………………4第三章负债的核算………………………………35第四章所有者权益的核算…………………………42第五章成本的核算………………………………45第六章损益的核算……………………………50第七章内部补充科目的核算……………………59第八章其他事项………………………………67第九章财务会计报告………………………………73第十章附则及附录………………………………78附录一:中国铝业公司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79附录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90中国铝业公司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
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办法制订本企业的核算办法,经决策层会议批准后报公司备案
其他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再制定本企业核算办法
第三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五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六条会计记录的文字采用中文
第七条会计核算采用分级核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核算级次
第八条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