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民政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2016年1月开始,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安排,我区通过**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了进一步识别,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府函〔2016〕47号)文件,2016年7月1日起,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00元,使我区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50元,进一步提高了补助水平,为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打下了基础。2.特殊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区农村1102名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的50%,即118元,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上半年已发放上半年补贴6.5万元。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情况。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对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力争2016年10月完成区福利中心异地重建项目建设,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率,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2016年力争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4.农村医疗救助情况。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对农村特困人员实施全额补贴,今年,为3042名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购买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8.8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或第二档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由个人自付费用(除自负药品费用)部分,按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5%,一级和未定级医院80%,乡镇卫生院第1页共2页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进行救助。2016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截止目前,已救助42人9.88万元。5.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情况。目前已完成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资金已划拨,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10底能完成建设任务。二、存在的问题“六有”平台中低保兜低一批人员与民政局实际低保人员不符。三、整改措施民政局与扶贫移民局对接,把不符合低保兜低一批人员调整到其他一批当中,确保低保兜低一批人员与实际低保人员相符。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