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的母子公司管控体制作者白万纲:华彩母子公司管控咨询集团董事攀钢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川滇交界的四川省攀枝花市,是依托攀西地区丰富的钒钛磁铁矿资源,依靠我国自己力量建设发展起来的现代化大型钢铁钒钛企业
经过四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攀钢已经成为我国西部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铁路用钢生产基地、品种结构最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最大的钛原料和钛白粉生产基地,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钒制品生产企业
2004年,攀钢以339
54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居我国500强企业第67位,名列国内钢铁行业第5位,是四川省内唯一跻身100强的企业;2005年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
攀钢在实施“债转股”及兼并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后,集团公司职能如何定位,应选择什么样的母公司形态及什么样的母子公司组合结构,应建立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对分子公司如何控制和管理
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推动攀钢的改革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攀钢集团的职能形态攀钢把所有事业的生产经营职能下放给分子公司,母公司主要从事资本运营、产权控制、产业投资、战略管理等高层次的公司化运作,推动分子公司真正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使攀钢真正从“火车头拉车箱”模式向“联合舰队”模式转变
从长远看,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宜选择纯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纯粹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好
但在目前,鉴于“债转股新公司”是集团公司的主体,新钢钒公司又是“债转股新公司”的主体的现实,集团在近期仍应保持混合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好
二、攀钢集团的职能形态公司总部是投资中心,它持有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各分子公司是日常经营的主体,是利润中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分子公司所属的生产单位是成本中心
在公司的顶端是一个经营者团体—“新三会”
它要维护三方面的利益:公司的利益、职工的利益、股东的利益
按照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攀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