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财政总预算会计资产的管理与核算《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三章对一般“资产”进行了阐述,教材P26
资产是一级财政掌管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暂付及应收款项、预拨款项、财政周转金放款、借出财政周转金以及待处理周转金等(第二十条)
资产核算的内容¿{财政性存款¿{存放在国库存中的→国库存款¿}{存在其他银行的→其他财政存款¿}¿{}¿}{购买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暂付及应收款项¿{与预算单位发生的→暂付款¿}¿{}¿}¿{}¿§4-1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核算一、财政性存款的管理与核算㈠财政性存款的管理的原则教材P26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管的财政资金,包括国库存款及其他财政存款
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收付
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二十一条):⒈集中资金,统一调度各种应由财政部门掌管的资金,都应纳入总预算会计的存款账户
调度资金,应根据事业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满足计划内(预算)各项正常支出的需求,并要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资金用活用好
⒉严格控制存款开户财政部门的预算资金除财政部有明确规定者外,一律由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国库或指定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将预算资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任意转存其他金融机构
⒊执行预算,计划支拨根据年度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不得办理超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
⒋转账结算,不提现金总预算会计的各种会计凭证不得用以提取现金
⒌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㈡国库单一单账户制度⒈国库单一单账户制度的概念P27所谓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并规定所有的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这种制度下,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单位根据细化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