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