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电子证据讲稿概念电子证据(ElectronicEvidence)一词出现以来,在全球范围就是一个被赋予多种意义的显得有些混乱的术语
虽然事实中电子证据已被广泛接受,然而何为电子证据
其外延包括哪些方面
理论界还未对此形成定论,也未见相关的立法规定
对电子证据的概念极其外延作出界定是研究电子证据的基础
基于理论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立法与实践经验还不足的情况下,对电子证据的概念采用广义的界定方法,将有助于对电子证据做进一步的研究
在本文中,将电子证据定义为: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作用及证据价值的一切资料及其派生物
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1
电子证据既包括电子形式存在的资料,也包括其派生物
电子形式是一种由近代电子技术带来的存在形式,它无法为人眼或人耳所直接阅读或聆听,必须予以转换才能为人所知
在实际生活中,还会常常遇到那些由电子形式材料转化而来的附属材料,即派生物,我们认为它们也属于电子证据
如将计算机内部文件打印在纸面或胶片上而得来的计算机打印输出,虽然表面上看来与传统的纸面文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绝不能一概地视为纸面书证,而应作具体的分析
如果该打印输出具有独立性,则作为传统的书证来处理;如果该打印输出不具有独立性,即其能否证明待证事实取决于能否同计算机系统内部的证据进行鉴证一致,则应当视为处于派生证据地位的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是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形成的
电子证据之所以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是由于它是由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即其存在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电磁介质,如磁盘、光盘、等一切磁介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技术与电子设备已经种类繁多,而且还将以人类难以想象的速度继续膨胀
电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计算机技术,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