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消防工作督导落实情况汇报提纲按照工作要求,现将西乌旗2019年上半年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向督导组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政府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旗委、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政府旗长担任组长,分管旗长具体负责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全旗消防安全工作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西防委发〔2018〕5号),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发动机制、消防安全信息公告机制和重大问题抄告机制
旗政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把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并安排部署
(二)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完成
一是2018年9月19日召开旗长办公会议,安排经费在巴拉嘎尔高勒镇建设4座、巴彦花镇建设2座消防水鹤
二是旗消防救援大队于2019年5月27日向旗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请示》(西消〔2019〕1号),于近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消防装备、经费保障
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6月23日,已拨业务经费49万元
二是加大营房改造投入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合理规划营房功能,全面改善营区的生活、训练环境,投入20余万元用于营区功能用房改造及购买日常训练器材及灭火救援装备,投入经费超过实拨业务经费的50%
(四)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所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结合机构改革,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梳理监管部门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三定”方案中
(五)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2019年,全旗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6家,除4家单位停产停业外,其余72家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