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先进事迹汇报制教育入手,经常组织广大干部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并利用“四五”普法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3、在镇各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继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我们民族的历史和传统,深入了解近代以来我们民族的深重灾难和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深刻理解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性进步和光明前途,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现的矛盾
2003年因城市规划,城镇第一清真寺进行了迁建,在上级政府的帮助和各族宗教人士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城镇第一清真寺的迁建工程
2004年,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有关法律,掌握宗教工作的基本知识
2003年,组织两所清真寺105名信教群众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2004年,组织信教群众学习《宪法》、宗教政策法规12场次,受教育信教群众达2300人第1页共3页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