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经济法制建设与“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为地域、以农业为纽带相互交织为一体的农民、农村、农业问题的总称
“三农”问题历来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大局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了新时期,“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提高到了国家的战略高度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其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所有这些都需要完善的农村经济法制做保障
因此,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把农村经济法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三农”问题的现状自然因素的制约以及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态势,使得农业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大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偏低
虽然中央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农村的情况也在日益好转,但“三农”问题还并未根本改观
具体讲,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业经营规模小
由于受多年来重工轻农、城乡分割的发展格局的影响,我国城市化水平偏低,加之人口多、耕地少的实际情况,使大量农村劳动力聚集在有限的耕地上
同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下,农业经营规模小,而且较为分散
这直接导致了农村产出水平低,农业经济效益低,而且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普及
二是农村资金短缺
长期以来城乡的不平衡发展使我国农业发展落后,农民收入偏低
同时,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性因素
农民常常因为缺乏资金的扶持,使新项目无法经营,新技术无法使用,增收路径受阻
即使农民能够得到来自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贷款的利率通常也高于城市工商业贷款利率
三是农村市场发育滞后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还不够完善
农村市场的发展更加不完善、不活跃,相对滞后,产供销体系没有建立,资源配置无法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