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根据上级委托,经主任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及相关部门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现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贯彻《水土保持法》所取得的成绩:1、我县贯彻《水土保持法》组织领导得力
县人民政府将贯彻《水土保持法》,防止水土流失列入县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专人负责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分期实施
2、狠抓《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
近年来,县政府将《防洪法》的学习,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县“四五普法”工作,不仅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还在乡镇集市,采取出动宣传车、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等办法,进行广泛宣传
近三年以来,举办讲座15场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广播宣传20次,电视讲座10次,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
3、县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针对我县地形较复杂,托什干河及南北山洪水冲刷严重,而我县财力不足的实际,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出长远计划,立项上报,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近四年,我县投入资金63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自筹538万元用于保持水土工作
建成10公里防渗渠,以减少洪水冲刷的危害
几年来,县政府利用春季植树造林,在托什干河两岸及南北山防洪地段营造防护林一万余亩,有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在学习、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我县实际,与《水土保持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仍然不够,虽然县政府及主第1页共2页管部门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
因此,群众及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仍然不强
2、各乡镇政府对《水土保持法》认识不高,危机感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