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探讨2012-08-22|阅:6转:2评:0|分享一、问题的提出当前,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伸文化产业链、提升旅游文化产品附加值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旅游界和文化界的共识
于光远教授也曾提出,旅游是一个文化性很强的经济行业,同时也是经济性较强的文化事业
然而,如何促进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其融合发展的路径如何目前尚不明确,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1
旅游产业旅游业与其他产业不同之处在于其没有明确的边界
为了充分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由旅游目的地、旅游客源地以及两地的连接体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的结合,组成了生产和服务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称为旅游产业(张辉,2002)
其定义是以同一服务市场(游客市场)为集合划分的,是从满足旅游需求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因此,其产业涉及的范围也会根据旅游需求形式的演化而变化,是一个以旅游活动为中心而形成的配置产业,这就决定了旅游产业具有开放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化,游客的旅游活动得以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开展,科技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扩大了旅游产业的内涵
因此,从根本上说,旅游产业具有对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本质上即具有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
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一词最早起源于德国的马克斯·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和西奥多·阿道尔诺(TheodorAdorno)在1947出版的《启蒙辩证法》中的“culturalindustry”,亦被称为“文化工业”
但是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文化产业都无统一定义
戴维·思罗斯比(DavidThrosby2001)认为:文化产业就是“在生产中包含创造性,凝结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并传递象征性意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他在《经济学与文化》一书中用同心圆对文化产业的行业范畴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