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8页案例1:“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银行储蓄服务承诺是否有效可信
〔案情介绍〕1996年7月6日,陈某到某银行办理了7500元的活期储蓄存款
8月12日,陈某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其存款已被他人冒领取走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井悉数收缴了赃款
同年12月3日,陈某才从该银行取出了一笔存款
陈某认为,由于银行管理疏漏,造成其延误取款长达100多天,按照该银行的“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储蓄服务承诺,银行应当赔偿其延误期间的损失
诉讼中,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该银行也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较好的信誉
[法律分析]本案主要涉及到银行储蓄服务承诺问题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储蓄服务承诺是银行对储户提出的质量、信用保证,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之一
与银行“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不同,“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是体现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民事行为,是能够被储户接受的要约,而“二人临柜,复核为准”,是银行单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体现储户的意愿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潜在条件是:(1)承诺对象须是在本银行或银行系统进行储蓄等业务的所有储户;(2)耽误储户存取活动的事由是银行主观原因引起的,比如储蓄人员技术不娴熟、内部计算机出现人为故障等;(3)只要耽误事由发生,不管储户有无损失,都要进行赔偿
因此,如果银行延误是出于其他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如全市范围的停电、电脑病毒感染等,银行则不存在赔偿问题
由于该承诺是面向广大储户的,因此,凡是与该银行存在储蓄关系的储户,都有可能因为延误支取而获取赔偿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法律依据是关于要约和承诺以及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
自然人、经济组织向银行交付存款,银行出具存款单后.双方之间形成了存款关系
银行应当依法履行按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