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版)莼湖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第一篇:(汇报版)莼湖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2011年莼湖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一年来,我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全镇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好了三方面工作:一、构建网络,经费保障,加强了组织队伍建设我镇依托司法行政,建立了三级司法组织网络
第一级是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司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二级是以司法所牵头,由综治、信访、公安、边防、法庭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级是由治调干部和治调信息员组成的村级调解委员会
至目前,全镇共有调委会58个(海事调解1个、行政村51个、居委会3个、厂企3个);全镇治调干部220人,信息员90名
自司法行政(调解)、信访、警务、综治等工作部门纳入镇社会平安(综治)工作中心统一管理以来,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实现了“联调、联防、联勤、联治”的工作运行机制
同时,我市从2010年起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我镇实施一年多以来,效果显著
“以奖代补”把调处业绩与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自推行“以奖代补”以来,纠纷调解数与调处成功率双升,越级上访、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影响稳定的事件则大幅度减少,政府发放奖金不过万余元,却节省了大量的维稳费用;“以奖代补”吸引了一批调解能力强的热心人加入调解队伍,初步形成了我镇基层大调解格局
随着新《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从法律上明确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财政经费保障,明确了调解协议效力可由司法确认,明确了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
这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受当事人重视,基层调解员更加有工作积极性,进而人民调解工作更能作为一种高度实现群众自治的纠纷解决机制,对化解社会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