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制保障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着力加强经济和社会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省地方性法规19件,批准XX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9部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围绕中心开展立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每年向省委报告立法计划,及时汇报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和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立法工作
为适应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及时修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进一步明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范围,加强对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建设项目的管理,突出资源和环境保护
条例的修订,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办法,对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格局,加快新型城镇化,加强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坚持立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
制定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对消除就业歧视、提供就业援助、加强创业扶持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促进全省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总结我省防洪抢险、抗冰救灾等积累的成功经验,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公开、应急救援等进行规范,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