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案:前阶段规划江北分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和工商江北分局配合,对我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由贺昌元副区长带队,召集规划、城管、工商、财政、国土等部门,赴广东肇庆、广西南宁等地学习考察各地在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现将形成的调研报告送区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江北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情况调研报告户外广告因其视觉冲击强、发布时段长、使用成本低、城市覆盖率高等特点,越来越成为各行各业提升形象、传播信息的重要宣传媒介。但是,由于广告牌越做越大、密度越来越高,客观上也会破坏城市的空间感和协调性,污染城市环境。目前,对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的大手笔清理整治已经成为重庆、昆明、成都、广州、襄樊等国内许多大中城市城乡环境整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准确掌握江北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的基本情况,提出具体的管理对策,8月中旬以来,规划江北分局、区城管局、工商江北分局联合开展了对江北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情况的调研工作。一、江北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的基本情况江北区作为宁波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港城商埠的中心枢纽。随之而来的则是形形色色的户外广告林立,一度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旺盛的特色标志。但近年来,随着居民环境观念的转变和文明意识的提高,一些杂乱无章、缺乏监管、破旧残缺的广告牌成了制约城市空间环境和谐的“痼疾”,直接影响了城市景观和整体风貌,有的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为此,规划江北分局、区城管、工商江北分局三部门联合对我区人民路、环城北路、北外环路、江北大道、大庆路等十条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设置设施情况进行了调查。(一)户外广告的主要存在形式。目前,我区户外广告主要有立柱式大型户外单体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霓虹灯、店面招牌和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等。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区立柱式大型户外单体广告39块;楼顶及墙体广告74块。总面积12282平方米。(二)广告公司情况。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在我区登记注册100万元以上的广告公司为25家,50—100万元11家,10—50万元62家,10万元以下的广告公司29家。其中,真正具有规模性从事广告业务的占45%左右。有些只是进行简单的设计,没有专业的广告施工队伍,;有些尽管设计、施工相配套,有一定的系统性,但规模小,档次低。(三)具体调查情况:序号范围建筑广告高架广告屋顶墙面、店招等现状已批备注1人民路62(违建)523(违建)1——2环城北路134(违建)980(违建)413北外环路16(违建)79(违建)1744江北大道29(违建)168(违建)2035前洋立交224合计241(违建)1750(违建)6012经批准高架广告具体位置:1、环城北路常洪隧道出口处1个。2、北外环4个:分别为庄桥马径西1个,庄桥冯家1个,庄桥马径村1个,庄桥西卫桥村1个。3、江北大道3个:分别为慈城观庄1个,江北立交桥南北各1个。4、前洋立交处4个:分别为洪塘横山村1个,半浦庙后陈1个、朱家沿1个、杨界1个。二、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缺乏统一规划,随意性大。虽然宁波市于1996年出台了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但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这样,就对哪些地段可以设置户外广告、设什么形式的户外广告、设多大面积的户外广告等缺少一个总体指导原则和详细规划,造成了我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多是广告主个体意愿体现,随意性比较大。同时,户外广告的设置位置、颜色、大小、质量、材质等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就难以有效掌控。另外,考虑节约成本因素,一些广告主大都采用三角铁骨架加蒙彩色喷绘布的方法制作户外广告,美感不足,给人以简单、单调之感,严重破坏了景观环境,影响了建筑整体立面效果。新马路、人民路、环城北路等路段都客观存在。(二)户外广告设置主体混乱。《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取得《宁波市户外广告设置登记证》后,方可设置户外广告。但目前我区户外广告设置,既有政府职能部门以各种名义设置的户外广告,也有非广告商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而广告商拥有产权的户外广告数不是太多。政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