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如何收取货款陈龙桥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0月28日一、基本案情2006年6月,甲混凝土公司与乙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约定,由甲混凝土公司为乙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供应混凝土
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甲混凝土公司将盖章后的合同文本交与乙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拿回乙建筑公司盖章
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混凝土公司从2006年8月开始供应混凝土至2006年11月,每月甲混凝土公司与乙建筑公司项目部均办理了包括所供应混凝土等级、数量、单价等的月度结算书
供货期间,甲混凝土公司多次要求乙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返还加盖乙建筑公司印章的合同,但乙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向甲混凝土公司返还盖章后的合同文本
除丙建筑公司受托向甲混凝土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外,虽经甲混凝土公司多次向乙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催要货款,但仍有70余万元拒不支付
甲混凝土公司遂要求乙建筑公司支付货款,但乙建筑公司却告知甲混凝土公司,乙建筑公司未与甲混凝土公司签订合同,也没有使用甲混凝土公司的混凝土,因此没有拖欠甲混凝土公司货款,并称谁使用混凝土找谁要货款
二、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由于本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要想收回货款,就必须证明甲混凝土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乙建筑公司已经接受
由于双方之间没有完成书面合同的签订,乙建筑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承认与甲混凝土公司有供货关系,虽然乙建筑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承诺偿付货款,但其个人并没有偿付能力,甲混凝土公司遂咨询如何才能收回货款
因甲混凝土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之间的供应合同只有甲混凝土公司盖章确认,乙建筑公司未盖章确认,也未打算追认该合同,因此该合同要约束乙建筑公司,还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