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实施环境保护法自查报告县畜牧业生产始终坚持按照农业部品种良种化、设施设备化、养殖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五化要求,全力推进现代畜牧建设,xx年,全县实现生猪出栏46
56万头;牛出栏2
87万头;家禽出栏321万只;羊出栏1
畜牧业总产值13
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2
8%,为助农增收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努力做好全县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畜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打下了坚实基础
现将我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自查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当前,畜牧产业正处在由传统散养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转变的关键时期,我县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0%以上,规模养殖户发展到300多家
畜牧业污染源主要来自规模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废水等废弃物,我县畜牧业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对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处理,就地消纳的原则进行处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营造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舆论氛围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各镇(办事处)防检组长为成员的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技术指导、与环保部门协调沟通等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共同监督养殖场户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全面推进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
平时利用送科技下乡、畜牧科技人员进场入户、技术讲座等活动,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养殖场户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农业和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意识,增强了养殖业主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2、加强引导,加大投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近年来,我局将生猪标准化改扩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