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厦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1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从2010年至2012年,通过在全区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不断增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有效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夯实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一)健全各级消防组织
继续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010年,各镇(街)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和消防安全联防联治等消防安全制度;村(社区)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公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和志愿(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
(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水务部门要加强第2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现状数量不足或破损消火栓进行补建、维修,重点加强对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消防供水、消防车道建设,保证其能有效使用
各镇(街)、村(社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村庄主要道路上设置市政消火栓;在农村水网无法到达的地区,要通过修建消防水池,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口
2010年,各镇(街)经济、文教、商业相对发达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11年,全区公共消防设施100%符合规范要求;2012年,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