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1、教育法学又称教育法律科学,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发学分支科学
2、教育法学的特征1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指向性
2教育法学具有综合性
3教育法学具有边缘性
3、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有1教育法学基本理论
2教育法学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3教育法学责任与法律救济
4、教育法学与教育学都是以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但侧重点有所不同
教育法学是为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行,而在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机构的管理,教师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方面对教育活动进行的研究
教育学是对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教育活动,教育问题,教育理论等方面进行的研究
5、1957年,德国学者黑克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6、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1深入了解现行教育法的需要
2完善教育法学学科的需要
3促进依法治学的需要
7、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1自学法2文献阅读法3调查研究法4比较研究法5系统思考法6案例分析法二、教育法学基本原理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首先,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其次,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
最后,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教育的方向性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教育的平等性原则)4教育的终身性原则
3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4、教育法的效力
1)教育法的时间效力2)教育法的空间效力3)教育法对人或组织的效力
5、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模式,可将其划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