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局域网络(HIS)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计算机HIS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再医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支付所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是指对分布再各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并连接到医院HIS局域网络上的计算机工作站、网络线路、连接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等,不包含单独使用的计算机、医疗设备附属计算机工作站和直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及其设备等。第三条归口管理单位,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作为本院计算机系统使用的管理机构,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使用状况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并负责软件系统维护和计算机网络硬件系统维护及使用监督。第四条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计算机使用和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制定的,是统一、全面的医院局域网络管理制度,并以此作为计算机管理和各层次操作人员的工作制度,全院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将按国家《刑法》部分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第二节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第六条网络系统中各类设备的配置,均由物资采供部统一购置,信息管理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及规格。系统硬件设备的购买、使用、保管、登记、报废等,均按医院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计算机硬件设备分发到各个使用部门之后,由物资采供部统一贴标,造册管理,信息管理部对设备机箱加锁,安装显示器防护设备(钢绳),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安全与清洁保养工作。第八条计算机设备是电源敏感设备,所使用电源为专线专用电源,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接驳其他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造成计算机硬件及附属设备损毁。第九条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插拔电源、连接、网络线路、确要移动的,应通知信息管理部硬件工程师实施。第十条严禁非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拆卸、更换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个其他计算机配件。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计算机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潮(水)、防尘、防盗、防雷工作,如果发现又安全隐患或丢失、损毁,应立即报告部门临到和计算机网络中心。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不间断电源(ups)进行充、放电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停电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及不间断电源(ups)。第十三条再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实施的房屋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计算机网络中心,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第三节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计算机软件及相关设备,新招聘工作人员,确定要使用信息系统的,由个人到信息管理部领取“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申请表”,申领工号及授权。第十五条各级操作人员必须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并不定期做修改更换,严格使用自己的密码,并妥善保管,严禁密码外泄,对密码外泄造成的后果由该工号的持有人自己负责,如有发现密码泄露情况发生,应立即更改,并报告计算机网络中心。第十六条严禁破译、盗用他人工号、密码,一旦发现将根据本制度总则第五条处罚条款按情节轻重给予所在科室和个人严厉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严禁私自卸载或安装、使用其他应用程序(含各种游戏程序),若有需要使用其他程序,应报院领导及信息管理部批准,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一旦发现有私自安装应用程序之行为将依据本制度总则第五条处罚条款按情节轻重给予所在科室和个人严厉处罚。第十八条各工作站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和计算机网络中心培训考察合格后方有资格上机操作,非本部门人员及未经授权人员一律不得上机操作。第十九条各级操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操作,杜绝非法操作和越权行为,确保网络系统、数据安全运行。第二十条使用部门领导应经常对各科室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