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第二次殡葬工作巡查情况汇报2017年第二次殡葬改革工作巡查情况报告2017年6月14日-7月19日,按照XX县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考核方案》、《关于开展2017年度殡葬改革工作第二次巡查的通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第二次巡查抽查,重点查看了死亡人员信息报送及骨灰去向登记情况、公墓管理及安葬情况、公墓收费及管理情况、延长治丧及异地安葬审批情况、举行道教活动备案登记及道教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公墓管理单位台账登记等情况,现将巡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90座,集中治丧点11个,焚烧池、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基本建成,基本能满足骨灰安葬需要
未完善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墓道路及停车场已经5月10日XX县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外业勘测,正在进行设计预算阶段
截止6月30日,全县共死亡1301例,骨灰安葬公墓1275例,江河葬19例,树葬4例,外运2例,寄存1例
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共安葬骨灰4457例,共发放惠民补贴资金718万元,发放节地生态安葬奖励4
XX县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度,确保公民死亡后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一是建议县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印发XX县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4"117号)精神,如不允许跨区域安葬,必须首先解决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朝向不足问题,投入资金,由各乡镇(街道)选择适当位置增加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并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扩建,补全公墓朝向方位,减少矛盾
如果允许跨区域安葬,请县政府研究出台加收墓穴费的标准,明确将墓穴费专项用于公墓后续建设、维护及管理
二是在县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按属第1页共2页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