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发[2009]43号关于表彰2004~2009年度大连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工会干部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高新园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大连市工会十四大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政府(行政)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创建“五好”工会活动,全面提高工会组织建设水平,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大力表彰为工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大连市总工会决定:授予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等100个单位“大连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金州区总工会等4个单位“大连市优秀区市县工会”称号;大连市海员交通·建设建材工会等2个单位“大连市优秀产业工会”称号;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工会委员会等28个单位“大连市优秀乡镇(街道)工会”称号;贾晶祎等10名同志“大连市模范工会干部”称号;秦为革等100名同志“大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田冬等200名同志“大连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韩恒深等49名同志“大连市优秀工会之友”称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等30个单位“大连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郭毅德等30名同志“大连市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市总工会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全局观念,学习他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联系群众、竭诚服务的扎实作风,努力建设党委信赖、政府(行政)信任、职工满意、社会认可的“职工之家”,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职工为加快建设中国北方科学发展示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大连市模范职工之家2
大连市优秀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