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建设调研须知一、调研对象镇(街)一级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部门
(市一级审批单位目前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共有46个,分别是: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局、市公路局、市城建规划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局、市航道局、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二、调研目的通过调研,详细掌握镇(街)一级业务部门协助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情况,主要包括业务量、审批环节、时限、收费等情况,了解各镇(街)现有业务系统的状况及其与市直审批单位业务系统的联通情况,确定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的系统功能范围和建设模式,保证系统最大程度上满足我市实际需求
三、调研内容(一)各业务部门协助办理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一般审批业务)业务的详细情况和业务系统的有关信息
(二)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三)有无行政服务中心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有无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五)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反馈时间2008年4月10日前将调研材料反馈回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五、其它(一)调研表格须提供相应电子档,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调研表格未能体现之处,可另附说明
(三)调研表格中,选择项可以使用“√”来表示选中
希望各镇(街)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为我市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工程的建设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