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V2
2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4月辽宁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版权声明本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受到完全的版权保护
本文件中所涉及的“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辽宁CA”及其标识等,均由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独立享有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
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本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未经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本文件的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途径(电子的、机械的、影印、录制等)进行复制、存储、调入网络系统检索或传播
在被授权情况下,本文副本可以在非独占性的、免收版权许可使用费的基础上进行复制及传播,并应保证复制、传播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
对任何复制本文件的其他请求,请寄往以下地址: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8号甲3联系电话:024-23871483,024-23871858传真:024-23871490电子邮件:service@lnca
cn邮政编码:110006辽宁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修订表版本发布日期备注V1
02004年6月2日采用RFC3647结构V2
02005年5月12日根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试行)》修订V2
12005年12月12日根据《辽宁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V2
22007年11月9日根据《辽宁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V2
1修订目录1
2文档名称与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