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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及应用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芝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理解和应用1
双方协商一致,可直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四类情形(“”三个应当一视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自劳动者符合条件起支付2倍工资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止;用人单位如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应按全部连续工作年限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应当之一:2020年1月1日起,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020年的,包括连续履行合同满lO年而合同期未到的和连续发生事实劳动关系满2020年的,劳动者都有权提出改订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履行合同满2020年而合同期未到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合同履行至期满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