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解读◎《房屋登记办法》背景材料《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近公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相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57号令颁布,2001年修订),《房屋登记办法》完善了不少,主要是为了适应新的房地产业形势、公民物权保护和登记机关办公电子化等方面的需要作了比较大的调整,亮点颇多
据建设部房地产管理方面的人士介绍,为保证《办法》立法质量,建设部组织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及成都市房管局等登记实践部门有关专家,成立了《办法》起草小组
起草小组先后赴十余个城市对房地产登记有关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
建设部多次召开座谈会,深入研究各地登记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听取全国人大法工委及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意见,在深入调研并多次修改论证基础上,2007年6月,完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该《办法》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全国各省、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及部分具体登记操作人员的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
建设部房地产管理方面的相关人士指出,《办法》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了新的内容:一是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
如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方面的规定,均体现了该原则
二是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
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审查的几个方面,登记机构对审查符合法定要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从而合理界定了登记机关权限,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
四是以专章的形式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