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章程(2005年5月27日五届一次职代会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管理必备的委员会。为发挥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净胜何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提高医院民主管理化的程度,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医院、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和监督院长负责制的贯彻落实,促进医院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医院的有效形式,它直接体现职工是医院的主人,必须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医院的重大决策,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医院建设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医院。第三条职代会与院长的关系是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喝酒互相制约的关系。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院各类人员、各职能部办、科室(区)的代表组成,它集中体现了全院职工的最高意志和愿望。第二章职代会组成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名额,由全院各科室(部门)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在任期间代表因工作调动或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职代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予以变换、撤换或补充。第六条在职工代表大会内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如职代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工作小组等。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届职工代表大会在第1页共6页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秘书长个一名,副主任委员、副秘书长及委员若干名。第三章职代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与任务第八条职代会常务委员会有以下职权1、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有权对职工代表的提案进行分类,并责成有关职能部办落实。有权进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责询。2、有权监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权撤销医院制定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制度、决定等。3、有权监督领导、各职能部办和医疗科室的负责人的管理工作。对触犯党纪国法、严重失职或工作无成就的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有权提出罢免或解聘,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审批。4、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医院经费预结算和医院发展规划,审议院长、院务会提出的职工奖惩办法、规章制度和其他重要事项。5、全院职工代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九条职代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1、拟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草案,准备好提交全体代表大会讨论的提案。2、审查下一届职工代大会的代表资格,并将审定结果张榜公布通报全院。3、负责组织召开职代会有关专门小组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布置工作。4、定期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和职能部办、业务科室领导落实职代会提案的情况以及工作情况,并对工作给予评价。5、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部门和医疗科室的领导成员工作情况,并向院长反映。6、组织每届一次的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和表彰提案落实的先进科室和个人。第四章职代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与会议第十条医院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第2页共6页表大会的日常工。根据工作需要,职代会科设立提案审查小组、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小组、劳动工资福利小组、医疗护理工作小组、职工生活工作小组等。各专门小组的成员有常委会提名产生。各专门小组随职代会换届重新组建。常务委员会议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表决有关事项,要常委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各工作小组组长会议可二月举行一次,听取各工作小组组长汇报工作情况、工作建议和要求。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特殊情况或要讨论紧急事项,经过三分之一代表提议,也可以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三条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需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的准备事项。第十四条职代会的预备会议由职代会常务委员会主席。每届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职代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十五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主席团成员、常委会成员、各专门工作小组成员、院务会成员和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