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各利益方所高度关注的环境税近日又有了一些进展,同时也与初期的设想有所区别
据财政部税政司有关人士透露,环境税征收的基本思路已定,从易于操作角度考虑,初期将采用“费改税”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地方意见
参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环境税研究”项目课题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苏明表示,“环境税肯定会在"十二五"期间开征
”开征的具体时间,则会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将选择经济形势较好、通货膨胀率较低时推出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表示,环境税将采纳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对排放方进行征收
上述专家透露,在实现路径上,环境税将以税种方式推出,下设分税目,出于技术上可行性的考虑,依靠环保排污收费的监测系统收税,在环境税征收初期阶段主要税目包括硫税和污水税
其中,污水税主要针对COD(化学需氧量)排放征收;而碳税因为缺乏测量系统,暂不列入征收目录中
马中表示,在环境税开征初期,税率可以从低设计,但从长远来看,要让环境税发挥作用,应该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
不过,对于环境税这块“蛋糕”如何瓜分的问题,却产生了一些变化
之前,有消息称,在进行试点的甘肃、湖南、湖北、江西四省,环境税收入将划归地税
而现在,环境规划院参与环境税课题研究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透露,“环境税确实倾向于定为央地共享税
”在目前的讨论中,国税总局的意见倾向于环境税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然后再按一定比例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
在分成中,“地方占大头”
2010年11月30日14:33来源:中国经营网作者:安邦咨询西方税法基本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作用一所谓税法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内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纳税双方)应普遍遵循的法律准则
它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其核心是如何使税收法律关系适应一定生产关系的要求
任何一国的税法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