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机构公开邀标文件公开邀标方: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发放时间: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邀投标规定三、文件的领取、签署、封装及递交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五、评标六、其他约定七、联系方式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为培育和壮大风险创业投资产业,促进本地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型城市建设,经研究,拟设立由我公司负责具体组建的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对拟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理念,我公司为寻求该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机构,特组织本次公开邀标活动
本股权投资基金原则上不限投资领域,但江宁本地项目须优先考虑
投资阶段原则上投资于拟上市项目和中早期优质项目及区内重点扶持项目
二、邀投标规定1.公开邀标方: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2、公开邀标内容:将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委托经营管理3、投标人资格:(1)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经营管理资质的境内投资管理机构;(2)具有二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业绩;(3)所投资项目已成功实现IPO一例以上
4、公开邀标方式:有托管条件的限定,即在限定的托管条件下,受邀方在本公开邀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按照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投标
5、有效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符合投标人资格且投标的托管条件优于或等于公开邀标方限定的托管条件为有效投标
6、限定的托管条件为:见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条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开邀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本公开邀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函(见附录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见附录二)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见附录三)(4)辅助资料(见附录四)三、文件的领取、签署、封装及递交1、邀标文件的领取:本邀标文件于2010年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