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2009年是重庆进入新阶段、站在新起点,深入贯彻314总体部署和国发3号文件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之年
一年来,在中共XX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主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将立法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地方立法与市委重大决策相结合、与全市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将立法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
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明确了本届人大立法工作的方向和原则
审议通过法规11件,其中新制定7件、修正修订3件,批准自治条例1件;废止6件
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90件
以立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围绕五个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了城乡规划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供用电条例、水域治安管理条例和水文条例,修正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信访条例,审议了森林工程建设促进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等法规草案
同时,制定了监督法实施办法、修订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批准了XX县区自治条例;启动了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保税港区建设等立法调研
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完成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等12件法律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
积极稳妥地开展立法创新
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制定了监督法实施办法,将政府派出机构、直属管理的行政部门纳入了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大的监督范围,增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中级法院和检察